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세금 · Chapter

税务与财务

中国公民在韩国的税务处理因中韩两国的税收协定(1994年签订)有完整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。年居住超过183天即成为韩国「居民」,全球所得原则上须申报。多数外国受雇者由雇主每年2月办理年终结算,不需要个人额外申报。中韩之间也有社会保障协议(2013年),养老金缴费可避免双交;离韩时,中国公民通常可以申请NPS脱退一次性退款。

你是韩国居民吗?

韩国税法基于183天规则: 一年内在韩国有「住所或居所」 累计满183天即为韩国居民,全球所得须申报。多数留学生(D-2)、长期工作签证 (E系列)持有人、外派员均自抵韩第一天起即为居民。

非居民仅就韩国境内来源所得缴税。短期访问、跟团游、商务出差通常归为非居民。

所得税率 —— 两种选择

累进税率(默认)

95%的外国受雇者按累进税率纳税,税率与韩国本国人相同:

  • 1,400万韩元以下: 6%
  • 1,400万〜5,000万: 15%
  • 5,000万〜8,800万: 24%
  • 8,800万〜1.5亿: 35%
  • 1.5亿〜3亿: 38%
  • 3亿〜5亿: 40%
  • 5亿〜10亿: 42%
  • 10亿以上: 45%

另加地方所得税(国税的10%)。本人、配偶、扶养、医疗、教育、信用卡、住房等 各项扣除与韩国本国人享受同等待遇。

19%统一税率(可选,仅外国劳动者)

外国劳动者可选择19%统一税率,放弃所有扣除和税额抵免。 通常仅在年收入超过约8,800万韩元(约48万元人民币)时才有利。 在韩工作的前20年内可每年通过雇主选择。

中韩税收协定 —— 避免双重征税

中国与韩国之间有1994年签订的中韩税收协定, 约定了两国税权分配和外国税额抵免规则。 如果在中国先行预提了税款的所得需在韩申报,可在Hometax申请外国税额扣除抵免。

实务要点:

  • 保留中国境内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
  • 股息、利息、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,由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执行
  • 183天短期出差者(雇主在中国不在韩国)在韩国免税

年终结算(연말정산)

多数外国受雇者无需个人提交年度税表 —— 雇主在2月份对上一公历年的税务进行结算。 个人的责任是提交扣除凭证:

  1. 1月中旬登录 Hometax,使用「年终结算简化服务(연말정산간소화)」 —— 自动汇总信用卡消费、 医疗、捐赠等扣除信息。
  2. 把汇总信息提交给雇主(通常通过公司HR系统)。
  3. 退税或补缴在2月或3月工资中反映。

如有非雇佣所得(自由职业、租赁、海外所得),需在5月单独提交综合所得税申报

中韩社会保障协议 —— 养老金安排

中韩两国于2013年签订社会保障协议(2013年1月生效), 主要解决两国劳动者的养老金双重缴费问题:

  • 5年以内的派遣: 中国企业派遣员工至韩工作, 可继续缴纳中国的社保,免除韩国国民年金的缴费义务(申请「派遣证明书」)
  • 超过5年或本地受雇: 必须加入韩国国民年金(NPS), 月费为工资的9%(雇主、员工对半分担)
  • 离韩时的脱退一次金: 中国是NPS互惠对象国, 中国公民离开韩国(永久离境)时可申请退还累计缴费及利息。 可在 国民年金公团页面 办理,仁川机场可当日领取

自由职业者、远程工作者

若在韩国居住的同时为中国客户提供远程服务, 相关所得作为韩国居民的全球所得需要在韩申报。在5月通过Hometax提交综合所得税。

中韩税收协定同样适用 —— 中国侧已源泉扣税的所得,可在韩通过外国税额扣除抵免。 请妥善保管中国侧的完税证明。 如需中文协助,可联系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,可获中文税务、领事咨询。

官方信息源

最后核对 —— 行动前请通过官方信息源核实最新内容。